第89节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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佃户为七人数,五年的口粮钱,按十八贯整算,王三郎表示无异议。乡吏为保,王葛代长房立契:五年的起始日期,从分户之日开始。

乡吏写完后,念一遍。

王三一听不对:“漏了,没写两年内付清。”

王葛:“不用两年。阿蓬、虎头!卸筐。”

“是。”俩阿弟放下背筐,拿掉上头的青草,露出一个个布袋。全部取出,正好十八袋!

头等准匠师:奖励为两贯。

班输童子:奖励为一贯。

打败勇夫:奖励为五贯。

狼牙刺:奖励为十贯。

正好十八贯!

这些钱,桓县令怕王葛路上不安全,特意让亭驿送来的。她王葛敢挣就敢花,能花更能挣!

就用这些钱,跟王三这个畜牲恩断义绝!用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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