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节(2 / 2)

加入书签

“银月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,联盟保护贵族序列所有人的继承权,被继承人能够获得,包括爵位、官职在内的贵族的所有一切,领地、领水、领空等自然界限,城堡、庄园、作坊等不动产,存款、债券、典当物等流动资产,以及契约统辖的奴隶、佣工、仆人等等。”

伯纳黛特泰斯女士走下讲台,经过那些小贵族时,仿佛没有察觉到他们瑟瑟发抖的肩膀,一个字接一个字地继续剥下他们的荣光。

“所谓的长子继承制,就是贵族的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,完全摒除了情人、女仆所生的私生子继承爵位和财产的可能。当然了,同样是正妻所生的其他嫡子,可以从被继承人分到一部分财富,却也仅仅是很少的一部分,刚好可以建立起分家,与优渥的生活无缘。”

伯纳黛特泰斯女士已经走到杜利安橡叶的附近,眼角余光落在【恩眷者】身上,立即

Loading...
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
↑返回顶部↑ 章节报错(免登录)

书页/目录